声明

本文是学习GB-T 25264-2010 溶剂型丙烯酸树脂涂料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溶剂型丙烯酸树脂涂料的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和贮存等。

本标准适用于以丙烯酸酯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的溶剂型单组分面漆。产品主要用于各类金属及塑

料等表面的装饰与保护。

本标准不适用于辐射固化丙烯酸树脂涂料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
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

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
GB/T 1722—1992 清漆、清油及稀释剂颜色测定法

GB/T 1725—2007 色漆、清漆和塑料 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(ISO 3251:2003,IDT)

GB/T 1726—1979 涂料遮盖力测定法

GB/T 1727—1992 漆膜一般制备法

GB/T 1728—1979 漆膜、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

GB/T 1732—19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

GB/T 1735—2009 色漆和清漆 耐热性的测定 (ISO 3248:1998,Paints and
varnishes—

Determination of the effect of heat,MOD)

GB/T 1766—2008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

GB/T3186 色漆、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(GB/T
3186—2006,ISO15528:2000,IDT)

GB/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(GB/T 6682—2008,ISO
3696:1987,MOD)

GB/T 6739—2006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(ISO 15184:1998,IDT)

GB/T 6742—2007 色漆和清漆 弯曲试验(圆柱轴)(ISO 1519:2002,IDT)

GB/T 6753.1—2007 色漆、清漆和印刷油墨 研磨细度的测定(ISO
1524:2000,IDT)

GB/T 6753.4 色漆和清漆 用流出杯测定流出时间(GB/T 6753.4—1998,eqv ISO
2431:1993)

GB/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

GB/T 9271—2008 色漆和清漆 标准试板(ISO 1514:2004,MOD)

GB/T 9274—1988 色漆和清漆 耐液体介质的测定(eqv ISO 2812:1974)

GB/T 9278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(GB/T 9278—2008,ISO
3270:1984,Paint and

varnish and their raw materials—Temperatures and humidities for
conditioning and testing,IDT)

GB/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(GB/T 9286—1998,eqv ISO 2409:1992)

GB/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

GB/T 9754—2007 色漆和清漆
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°、60°和85°镜面光泽的测定

(ISO 2813:1994,IDT)

GB/T 10009 丙烯腈-丁二烯-苯乙烯(ABS) 塑料挤出板材

GB/T 13452.2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(GB/T 13452.2—2008,ISO
2808:2007,IDT)

GB/T 13491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

SH 0004—1990(1998) 橡胶工业用溶剂油

GB/T 25264—2010

3 分 类

本标准规定的溶剂型丙烯酸树脂涂料分为以下两个类型:

I
型:以热塑型丙烯酸酯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,可加入适量纤维素酯等成膜物改性而成的单组分面
漆。 I 型产品又可分为A 类和B 类两个类别,其中 A
类产品主要适用于金属表面,B 类产品主要适用

于塑料表面。

Ⅱ型:以热固型丙烯酸酯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,加入氨基树脂交联剂等调制而成的单组分面漆。产

品主要适用于金属表面。

4 要求

4.1 I 型产品应符合表1的要求。

1 I 型产品要求

项 目

要 求

A类

B类

清漆

色漆

清漆

色漆

在容器中状态

搅拌混合后无硬块,呈均匀状态

原漆颜色“/号

(铁钴比色计)

2

2

细度'/μm ≤

光泽(60°)≥80

光泽(60°)<80

20

40

20

40

遮盖力'/(g/m²)

白色

其他色

110

商定

110

商定

流出时间/s

(ISO6号杯)

20

40

20

40

不挥发物含量/% ≥

35

40

35

40

干燥时间

表干/min

实干/h

30

2

漆膜外观

正常

弯曲试验/mm

光泽(60°)≥80

光泽(60°)<80

2

商定

划格试验/级 ≤

1

铅笔硬度(擦伤) ≥

HB

光泽(60°)/单位值

商定

耐汽油性[符合SH 0004—1990

(1998)的溶剂油,1h]

不发软,不发粘,不起泡

耐水性(8 h)

不起泡,不脱落,允许轻微变色

GB/T 25264—2010

1 ( 续 )

项 目

要 求

A类

B类

清漆

色漆

清漆

色漆

耐热性

[(90±2)℃,3h]

不鼓泡,不起皱

与底材的适应性

通过

a不透明液体除外。

b含效应颜料,如珠光粉、铝粉等的产品除外。

c含有透明颜料的产品除外。

4.2 Ⅱ型产品应符合表2的要求。

2 Ⅱ型产品要求

项 目

要 求

清漆

色漆

在容器中状态

搅拌混合后无硬块,呈均匀状态

原漆颜色"/号 ≤

(铁钴比色计)

2

细度'/μm ≤

光泽(60°)≥80

光泽(60°)<80

20

30

遮盖力°/(g/m²) ≤

白色

其他色

110

商定

流出时间/s

(ISO6号杯)

20

40

不挥发物含量/% ≥

35

40

干燥时间/h

(实干)

通过

漆膜外观

正常

弯曲试验/mm

2

划格试验/级 ≤

1

耐冲击性/cm

50

铅笔硬度(擦伤) ≥

H

光泽(60°)/单位值

商定

耐汽油性[符合SH 0004—1990

(1998)的溶剂油,3h]

不发软,不发粘,不起泡

耐水性(24 h)

不起泡,不脱落,允许轻微变色

a不透明液体除外。

b含效应颜料,如珠光粉、铝粉等的产品除外。

c含有透明颜料的产品除外。

GB/T 25264—2010

5 试验方法

5.1 取样

产品按GB/T3186
的规定取样,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。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。

5.2 试验样板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环境

除另有规定外,制备好的样板,应在GB/T9278
规定的条件下放置规定的时间后,按有关检验方法进
行性能测试。干燥时间、漆膜外观、弯曲试验、划格试验、耐冲击性、铅笔硬度和光泽项目应在GB/T
9278

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测试,其余项目按相关检验方法标准规定的条件进行测试。

5.3 试验样板的制备

5.3.1 底材的处理

除另有商定外,试验用马口铁板和玻璃板应符合GB/T 9271—2008
的要求,马口铁板的处理按 GB/T 9271—2008
中4.3的规定进行,玻璃板的处理应按 GB/T 9271—2008 中7.2的规定进行。塑料

板使用前应擦去表面的浮灰和污垢。商定的底材材质类型和底材处理方法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。

5.3.2 试验样板的制备

除光泽项目外,漆膜制备方法按 GB/T 1727—1992
中的喷涂法进行。所有制板项目均以单一涂料
类型制板,即分别以清漆或色漆制板。 I 型中 A
类产品和Ⅱ型产品各项目检验用底材及涂装要求见 表3。 I 型中B
类产品各项目检验用底材及涂装要求见表4。也可采用商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涂装。若
使用与本标准规定不同的样板制备条件,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。漆膜厚度的测定按
GB/T 13452.2 规

定进行。

3 I 型中A 类产品和Ⅱ型产品制板要求

项 目

底材

尺寸/mm

涂 装 要 求

干燥时间、漆膜外观、 弯曲试验、划格试验、 耐冲击性、铅笔硬度、

耐汽油性、耐水性、

耐热性

马口铁板

50×120×

(0.2~0.3)

喷涂一道,清漆干漆膜厚度为(13±3)μm,色漆 干漆膜厚度为(18±3)μm。除干燥时间和漆膜 外观项目外,I型产品放置24h后测试,Ⅱ型 产品在商定的烘烤条件下烘烤后放置1h

测 试 。

光泽

玻璃板

100×150×3

用规格为150μm的漆膜涂布器刮涂 一 道, I型产品放置24h后测试,Ⅱ型产品在商定的

烘烤条件下烘烤后放置1h测试。

a清漆测光泽时采用已喷有无光黑漆的玻璃板。

4 I 型中B 类产品制板要求

项 目

底材

尺寸/mm

涂 装 要 求

干燥时间、漆膜外观、

划格试验、铅笔硬度、

耐水性、与底材的

适应性

塑料板

50×120×(1~3)

喷涂一道,清漆干漆膜厚度b为(13±3)μm,色 漆干漆膜厚度b为(18±3)μm。除干燥时间和

漆膜外观项目外,放置24 h后测试。

光泽

玻璃板

100×150×3

用规格为150μm的漆膜涂布器刮涂一道,放

置24 h后测试。

a本标准推荐使用符合GB/T10009要求的ABS塑料板。如使用其他类型的塑料板,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。

b以同时喷涂钢板的厚度为参考来控制样板漆膜厚度。

c清漆测光泽时采用已喷有无光黑漆的玻璃板。

GB/T 25264—2010

5.4 测试方法

5.4.1 在容器中状态

打开容器,用调刀或搅拌棒搅拌,允许容器底部有沉淀,若经搅拌易于混合均匀,可评定为"搅拌混

合后无硬块,呈均匀状态"。

5.4.2 原漆颜色

按GB/T 1722—1992 中甲法的规定进行。

5.4.3 细度

按GB/T 6753.1—2007规定进行。

5.4.4 遮盖力

按GB/T 1726—1979 中甲法的规定进行。

5.4.5 流出时间

按GB/T 6753.4 的规定进行。

5.4.6 不挥发物含量

按 GB/T 1725—2007 的规定进行。烘烤温度为(125±2)℃,烘烤时间为1
h,试样量约1g。

5.4.7 干燥时间

表干按GB/T1728—1979 中表干乙法规定进行。实干按 GB/T 1728—1979
中实干甲法规定进

行。Ⅱ型产品在商定的温度和时间下进行烘烤,如实干则评为"通过"。

5.4.8 漆膜外观

将实干后的样板放在散射日光或 D65
标准光源下目视观察样板表面有无桔皮、起皱、色斑、颗粒、

缩孔等现象,如无则可评定为"正常"。

5.4.9 弯曲试验

按GB/T 6742—2007 的规定进行。

5.4.10 划格试验

按GB/T 9286 的规定进行。

5.4.11 耐冲击性

按GB/T 1732—1993 的规定进行。

5.4.12 铅笔硬度

按GB/T 6739—2006 的规定进行。铅笔为中华牌101绘图铅笔。

5.4.13 光泽

按 GB/T 9754—2007
的规定进行。对于闪光漆和珠光漆,本方法不适用,仅作为参考方法。

5.4.14 耐汽油性

按GB/T 9274—1988 中5.4的规定进行。浸入符合SH
0004—1990(1998)要求的溶剂油中,至规

定的时间取出样板,放置10 min 后观察,结果的评定按GB/T 1766—2008进行。

5.4.15 耐水性

按GB/T 9274—1988 中5.4的规定进行,浸入符合GB/T
6682要求的三级水中,至规定的时间取

出样板观察,结果的评定按GB/T 1766—2008进行。

5.4.16 耐热性

按GB/T 1735—2009 的规定进行,试验温度为(90±2)℃,试验时间为3 h,
结果的评定按

GB/T 1766—2008进行。

5.4.17 与底材的适应性

样板在散射日光或D65
标准光源下目视观察,如果样板表面未出现起皱、咬起、发花和光泽不均等

现象,则可评定为"通过"。

GB/T 25264—2010

6 检验规则

6.1 检验分类

6.1.1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
6.1.2 I
型、Ⅱ型清漆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在容器中状态、原漆颜色、流出时间、干燥时间、漆膜外观
和光泽共6项; I
型、Ⅱ型色漆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在容器中状态、细度、遮盖力、流出时间、干燥时
间、漆膜外观和光泽共7项。

6.1.3
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。在正常生产情况下,不挥发物含量、弯曲试验、
划格试验、耐冲击性、铅笔硬度和与底材的适应性每半年至少检验一次;耐水性、耐汽油性和耐热性每年
至少检验一次。

6.2 检验结果的判定

6.2.1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/T8170 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。

6.2.2
应检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要求时,该试验样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。

7 标志、包装和贮存

7.1 标志

按 GB/T 9750 的规定进行。

7.2 包装

按 GB/T 13491 中一级包装要求的规定进行。

7.3 贮存

产品贮存时应保证通风、干燥,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,远离热源。夏季气温过高时,应设

法降温。产品应根据类型定出贮存期,并在包装标志上明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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